区政府文件 字体(    )  打印

征 收 公 告

玉政发〔2022〕85号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彻底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玉泉区奈伦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项目名称:玉泉区奈伦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范围:玉泉区云中路以南奈伦集团职工宿舍平房;

征收人:玉泉区人民政府;

征收实施单位:玉泉区小黑河镇政府及现场征收指挥部;

征收补偿:详见补偿安置方案;

监督单位:玉泉区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对具体征收行为进行监督;

征收期限: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8日;

被征收人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玉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