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玉泉区违建墓地专项治理工作“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玉泉区违建墓地专项治理工作“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乱埋乱葬、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21〕14号)和《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乱埋乱葬、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25日前开展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治理“攻坚月”专项行动,确保我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改革、耕地林地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治理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违法违规散埋乱葬行为,分步分类解决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科学规划,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保障基本、服务群众”的基本原则,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 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维护逝者尊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使整治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治理,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整治任务
全面依法治理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
围内;耕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
四、整治标准
辖区内违法违规在“三沿七区”范围内私自建设“住宅式”墓地、硬化墓拆除硬化物及附件,铲除私自圈地围墙,活人墓坚决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功能。
五、实施步骤
从2022年5月25日-6月25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由相关镇办落实属地责任对违建墓地的墓主逐户动员、张贴公告、广泛告知,宣传动员墓主自行拆除。对仍未整改者,由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综合执法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集中攻坚整治,民政局牵头做好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标准把握等工作,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生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确保在2022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高度认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在耕地、林(草)地范围内的违建墓地由相关镇办主动对接区农牧科技局和区林草局寻求指导,依法整治,相关责任地区和责任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将整治任务明确到人、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在攻坚行动中所有整治任务全部清零。
(二)加强宣传动员
强化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动员。从即日起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村居社区,主要街道路口、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确保墓主知晓了解相关政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治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决不能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两委班子的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分类施策
相关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施行“一墓一策”分类整治,通过绿化遮蔽、迁移平整等方式方法分类进行治理。对“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拆除原有硬化建筑物,对活人墓一律予以拆除, 对无主违建墓地,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通过走访、寻查通告,依法依规治理并妥善处置。
(四)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督查机制,区政府督查室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相关责任单位要通过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线索跟踪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的督查指导。民政局要定期汇总整治进度,及时通报相关整治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按期完成各类违建墓地治理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不落实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玉泉区散埋乱葬违建墓地整治清单
2、玉泉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3、农村历史性集中埋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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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玉泉区散埋乱葬违建墓地整治清单
附件:2 玉泉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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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 |
违建墓地墓主姓名 |
亲属 姓名 |
亲属联系电话 |
未完成情况说明 |
(后附材料及图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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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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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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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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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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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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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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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分管领导 |
镇、街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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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负责人 |
经办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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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村历史性集中埋葬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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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河镇 |
所在村 |
土地权属 |
占地面积 (亩) |
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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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板村 |
集体 |
300 |
村西林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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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毛道村 |
集体 |
300 |
村西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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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巴图村 |
集体 |
20 |
村东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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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什村 |
集体 |
27 |
村正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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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定营村 |
荒地 |
300 |
班定营大草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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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农村历史性集中埋葬点中的硬化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一律按照三沿七区内违建墓地的标准予以整治。 2.农村历史性集中埋葬点中土墓采取绿化遮蔽的方式予以整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