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我区制定了《玉泉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玉泉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玉泉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7月3日
玉泉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玉泉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三个关键,深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精准发力、巩固提升,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深化居民文明习惯养成,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以社会基层治理为契机,抓实垃圾分类“关键小事”办好人民群众“民生大事”,提升城市文明建设实效,推进“强首府”工程,助力“十四五”时期呼和浩特市努力建成西部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标杆城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借助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契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收运处理,广泛宣传、注重习惯养成,形成人人动手、家家参与的良好氛围。树立科学理念,逐步提升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源头减量成果显现。强化制度保障,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机制,完善政策标准,全力打造示范片区,为全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优化便民,分类收运处理能力稳步增强,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完成率达到100%、垃圾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完成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规范建成1个示范片区,5个示范社区以及100个样板小区。
1.健全统筹机制。区委、区政府高位指挥、高位推进,全面落实三级书记抓垃圾分类的机制体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个月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区包联街道领导每季度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各地区每季度召开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2.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保障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财政局
3.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比照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4.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实施日检查、月通报、季排名、年奖惩,兑现奖补资金,落实惩戒机制。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固定化。一是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要成立督查小组,对全区居民小区、社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出具检查通报,盯办整改,严抓落实,形成闭环管理;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强化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履职尽责管理。三是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各社区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将日常督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评星定级,对不配合、拒不整改的物业公司纳入全市物业不良信息系统及玉泉区物业行业黑名单,并联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处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四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成立督查小组,对沿街商户、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严格要求餐厨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周边卫生以及桶身干净整洁;五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成立督查小组,要对公共机构等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行业考核机制,进行专项考核监督;六是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要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第三方服务公司、所属社区进行检查指导;七是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季度对全区的医院、社区诊所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推进辖区医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八是区教育局负责检查、考核、通报所属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九是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检查、考核、推进本区旅游景点及星级饭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十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十一是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对照考核办法落实奖励与惩戒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的镇办、区域服务中心、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示范引领强化以点带面作用。一是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示范评选工作,全年打造1个示范片区、5个示范社区,100个样板小区,9家优秀物业企业、1个示范公共机构、5所示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表彰会,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二是教育局加强辖区内、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活动,制定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学习手册,督促中小学校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三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的沿街餐饮商户、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产生的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分类收运情况做到监督,确保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并建立相应台账,并要求厨余和餐厨垃圾桶干净整洁、不得随意摆放在道路两侧和小区院内,2023年底前打造8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巷。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强化源头减量
1.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文件,完善有关绿色办公制度文件,制定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等内容。建立督导绿色办公的检查机制并定期检查通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推动绿色采购,将推广绿色办公纳入公共机构考核指标。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绿色办公。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2.严格落实限塑令。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遏制“白色污染”,完成新一轮“限塑令”的实施。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建立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再主动提供牙刷、牙膏、香皂、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消费用品和低值耗品,鼓励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督促超市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和管理。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建立有关光盘行动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对餐饮,学校、单位食堂等机构进行检查通报。餐饮从业人员需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对用餐人员进行光盘劝导,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饮浪费,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餐饮场所需在显眼位置张贴“光盘行动”宣传标语,宣传培养消费者文明用餐好习惯。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完善工作制度,定期考核。完善上述四项工作的制度文件和检查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三)分类投放
1.优化投放点布局,完善投放设施。依据《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社区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流程指引》的有关规定,10月底前市区居民小区全部完成撤桶并点工作;商业区域和经营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完备、标识清晰,布局合理。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升级改造集中投放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拆墙并院”等工程,因地制宜,通过居民民主协商会议确定固定投放点位置,保证所有设置、建成的厢房、亭棚全部投入使用,进一步推进居民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10月底前完成70%(以小区数为基数)。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公共区域设施完善,标识规范。加强对地铁站、汽车站、公交站、旅游景点、城区广场、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因地制宜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实现分类投放容器100%全覆盖,并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引导群众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自觉和准确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区服务中心
(四)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
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督促各小区物业加强对垃圾分类厢房和固定投放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严禁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分类运输。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运力相匹配的运输体系。加强对各类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按照分类设施标准化要求喷涂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类别标识。参照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管理模式,对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要按照“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和统一编码”进行管理,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运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置。建立分类运输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杜绝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交管大队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管大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推动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再利用网络体系。区工信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要及时摸清梳理城区范围内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台账并纳入考核体系;由区工信局牵头设计规划回收网点数量、分布、规模,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纳入相关规划,制定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操作规范和标准建立可回收物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生态环境局玉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4.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驻区单位、区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带头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服从辖区街道办事处业务指导和管理,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我区最新的工作方案及考核要求适时调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等内容。按年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建立督导推进绿色办公的检查机制,分批次对区公共机构相关人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驻区单位、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分类处理
1.巩固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对辖区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对运输到厨余集中收集点的厨余垃圾质量进行监管;按照全区厨余垃圾清运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15%以上;对辖区内厨余垃圾的收集、收运、处理环节重点发力,运用厨余垃圾收运车,密封运输,定人员、定路线、定时间,按时收运及时记录,强化收运频次,确保厨余垃圾做到一运一记、日产日清,做到收运工作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规范管理台帐,记录厨余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清运,并建立管理台账。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2.巩固提升可回收物回收再生利用能力。将10处小区废旧厢房、便民驿站,中小学、公共机构闲置房屋作为试点,改造成低值可回收阳光房,不断提高居民参与率,推动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结合“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开展牛奶盒、塑料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实践体验活动,引导低值可回收物在源头进入回收渠道,实现垃圾到资源的转变。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教育局
(六)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1.强化业务培训。比照党建培训视频授课方式,每年2次组织开展“大讲堂”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分期分批对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公共机构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水平,从而更好的履职尽责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动员各部门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自媒体作用,让新媒体、自媒体也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宣扬垃圾分类理念,对取得的成效进展和优秀志愿者、团队、各行业的模范工作者进行宣传报道;将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列为街道、社区常态化宣传工作,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率达到25%,各社区每月开展居民志愿者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扎实做好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和基本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课程;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每月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家庭、社区、学校共同参与的互动实践活动,形成专门管理台账;根据“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区教育部门考核、排名,并评选示范学校;学校联合属地街道,一所学校包联一个社区,让学生成为小小宣传员,通过相互宣传,相互引导,相互带动,推动形成“学生影响家庭,家庭带动社区,社区推动社会”的效应;从源头上引导学生,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养成垃圾分类收集与投放的良好习惯;利用学校内空闲房屋,积极引进第三方低值可回收物企业,从源头上引导学生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养成垃圾分类收集与投放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七)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1.强化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督促基层党组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年度考核比重;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探索“社工+志愿者”的宣传、督导模式;各街道、社区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党日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服务群众,带头引导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党工委、区团委、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格落实党建引领“3343”工作法。各区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定期开会,负责做好资金、设施、人员3个保障。办事处党组织要做到宣传动员、检查指导、奖励激励3个到位。社区党组织要做到源头分类、定时定点、分装分运和日产日清4个紧盯。党员要做到串一次门、谈一次心、站一次岗3个一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党工委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3.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广泛发动楼栋长、业委会、社区志愿者等群众骨干力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示范活动,推动居民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投放的准确率;由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回社区报到的党员、公职人员,本社区党员、志愿者等代表组建专职队伍;定期开展民主协商会议,共同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协商。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4.夯实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区、居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制定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逐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建立微信群、张贴公告等方式,畅通办事处、社区、物业、居民的沟通渠道。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开展社区月培训活动。要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讲队伍,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好“一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八)文明习惯养成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考核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2.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积极构建志愿服务体系,规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区范围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或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各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挥党建引领、宣传动员、督促引导、教育引导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公益宣传;涉农镇办所在地、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全覆盖,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巩固已打造完成的6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村;规范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为四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规范分类收集容器的分类标识、文字和颜色。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我区住建部考核系统信息填报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填报员姓名、电话、单位职务等信息报玉泉区垃圾分类办公室(邮箱:1179682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