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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玉政发〔2024〕77号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18日

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26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2024—1-62)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结合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推动普查工作全面、真实、准时、高效开展。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名录和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文物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全面推进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及保护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全面提升玉泉区文化能级,做好“崇文”这篇文章,打造北疆文化品牌。

二、时间安排

按照工作安排,全区普查工作从2024年3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一)第一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建立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组织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以镇、街道,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普查。

(三)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区人民政府根据普查结果,适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普查范围。对全区已认定、登记的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进行全面、详尽地自查、复查,科学、规范地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

(二)普查内容。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在区文物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普查工作,查清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对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行动。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前期宣传,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普查组织实施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审定有关重要事宜,不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建立相应普查机制,认真做好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

(三)建立普查队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为全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指导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及时建立普查队伍,并进行业务培训。区普查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采取聘用或商调的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加入普查队伍,聘用人员经费从普查经费中列支,由聘用单位支付。商调人员保留原单位的岗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降低。区普查机构可以探索与高校开展合作的形式,为考古学、文物保护学、文物与博物馆等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26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2024—1-62)文件精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内政办发〔2021〕54号),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合理测算普查经费需求,按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质量管理。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报市级普查队审定。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准确填写普查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统一调度抽查普查数据,如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数据和泄露国家秘密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建立文物普查责任体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履行监管责任,各地区承担直接责任。任何地区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机密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发生,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在文物普查工作中,如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将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玉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娜  仁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小雨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贞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云建平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区文物局局长

             王小平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魏月飞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陈大伟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

              周晓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葛丽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立博   区教育局副局长

              光   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武   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关树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占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军   区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娜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阁    区档案馆党支部副书记

              张   涛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睿   区景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宁   娜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赵世英   市林草局玉泉分局局长

              曹    军  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副局长

              韩    鹏  小黑河镇副镇长

                        张彩霞   昭君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   丹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明珑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锐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哈    妮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贺文杰  大南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   磊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梅凯伦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建新  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云建平兼任,副主任由魏月飞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工作专班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