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承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强化办理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一)交办认领。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无充分理由,原则上不得退回,如确实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和充分的理由,并加盖公章连同交办的建议、提案原件一并送至政府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退回。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以免延误办理工作,坚决杜绝到答复期限才报送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情况。
(二)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务必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对接工作,认真履行“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要准确了解代表所提建议、提案的主要意图,协商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要保证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促进问题解决,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答复前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后续的落实情况并征求对办理工作的评价意见。全程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沟通联络、说明解释等工作,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各单位要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发挥联动效应,不可相互推诿。
(三)严格办理程序办结。扎实办好建议、提案,凡建议、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答复件需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有针对性地逐条答复,避免简单化。
(四)具体复文要求。请各承办单位于8月3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正式答复件(答复件和沟通联络表)由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将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政府320办公室,联系方式4925389;邮箱yqqzfdcs@126.com。
二、加大办理督办力度
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把关、亲自督办,全程带头紧盯办理进度,全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实行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的督办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联系沟通及代表、委员满意率等情况。同时,办理工作已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年底将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赋分。办理期限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摆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
1.市级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2.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3.区级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4.办理建议/提案沟通联络表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红头便签)
玉泉区 ×××××× (委、办、局)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
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签发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加盖公章)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红头便签)
玉泉区 ×××××× (委、办、局)
关于对玉泉区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签发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加盖公章)
2024年X月X日
附件3
(红头便签)
玉泉区 ×××××× (委、办、局)
关于对玉泉区政协十届
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签发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加盖公章)
2024年X月X日
附件4
|
办理建议/提案沟通联络表 | |||
|
沟通时间 |
沟通对象 |
||
|
编号 |
标题、内容 |
||
|
沟通方式 |
电话沟通( ) 上门走访( )座谈会( ) 实地调研( )其他 () | ||
|
沟通内容: | |||
|
备注:沟通答复3次以上,分别在办前、办中、办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