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玉泉区集中治理建筑垃圾倾倒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6日
玉泉区集中治理建筑垃圾倾倒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治理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排查和清理积存建筑垃圾,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我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治理建筑垃圾和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完善从源头减量、到运输管理、再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疏堵结合提高我区建筑垃圾治理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全面排查辖区内积存的建筑垃圾,及时分类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积存问题。
(二)严控新增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建设完善建筑垃圾暂时存放设施,规范项目工地、沿街商铺、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新增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提高新增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能力。
(三)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以人防加技防的方式,构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建筑垃圾运输倾倒管理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随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四)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按照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工作安排,有效增加建筑垃圾处置渠道,提升我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和清理积存建筑垃圾
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建筑垃圾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市四区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积存建筑垃圾建立清单,明确清理主体,压实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间,督促推动清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有效减少直至清理完毕积存的建筑垃圾。巩固建筑垃圾治理成效,及时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消除污染环境、死灰复燃的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通过设置围挡、安装摄像头、派人值守等方式,加强空地、河道、偏僻角落等区域管理,防范偷倒乱倒行为发生,避免形成新的积存点。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
(二)全力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1.加大建筑和拆迁工地监管力度。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和《施工现场拆除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处置专项方案》,按照规定建设垃圾分类池、设置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驻场责任制,建立《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台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要求,依规进行要件审核、实地勘验等程序进行核量核准,确保建筑垃圾排放符合规定要求,推动源头减量化要求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2.加强各类市政工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核准,并与备案的运输单位签订规范运输协议,落实“联单回执”制度,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三)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管
1.完善监管举措,强化检查手段。全面详实做好注册企业和车辆备案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验运输车辆北斗定位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坚决打击无备案和无定位系统车辆拉运建筑垃圾行为,有效杜绝车辆失管情况发生。积极联系市城管局,对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技术服务公司开放管理权限,力争2024年9月实现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运行功能。施工工地全部安装AI车牌识别道闸,定期比对道闸信息和企业建筑垃圾清运台账,防范企业弄虚作假,打击偷倒乱倒行为。组织施工单位全部安装智慧监控系统,加强施工现场实时监控,为溯源取证违法行为夯实基础。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2.严格落实“三联单”制度,强化“联单回执”作用。把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三联单”管理制度》,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三联单”使用环节管理,签发前认真核验运输企业备案情况,如实准确填写建筑垃圾源头信息、车辆运输信息、末端处置信息等关键内容,及时回收并妥善保存“三联单”,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3.加强路上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抽调50名城管和10名交警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对全区主要道路、关键卡点和易倒点位开展巡查检查。卡点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备案核准信息、“三联单”内容和运输密闭情况,确保运输过程合法规范。涉农镇办综合执法大队机动巡查人员重点加强对易发生偷倒乱倒点位的巡查、布控工作,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四)强化建筑垃圾收集、消纳处置能力
按照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市城管局加快推动茂林太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10月底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一间房村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消纳、分拣能力,10月底完成提升改造;协助强鑫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完善手续、提效扩能,有效扩充建筑垃圾消纳渠道,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消纳能力,12月底完成提升改造。同时,按照就近收集原则,统筹规划农村地区建筑垃圾收集工作,利用闲置大院等现有场地,通过改建等方式,建设临时密闭收集场所,满足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储存需要,原则上农村地区每个村要建设一处临时储存点。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草分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五)规范装修垃圾处置
1.加强装修垃圾源头管控。城管队员包片强化沿街商铺指导服务,指导沿街商铺规范实施装修、建造、改造等工程,及时告知商铺业主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清理流程及要求,主动帮助商铺协调联系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及时清理工程建筑垃圾,监督商铺切实做到随产随清,消除装修垃圾随意倾倒、偷倒乱倒风险。加强小区物业公司培训,定期检查物业公司管理工作,指导小区合理设置和规范使用装修垃圾暂存点。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装修垃圾处置规定,按照住户家里分类、预约清运、规定路线运输、终端处置环节,加强小区装修垃圾规范处置,重点做好装修垃圾装袋等密闭收集、储存工作。发挥装修垃圾分类储存、运输准入和处置核准机制作用,监督选用符合要求企业及时规范清运小区装修垃圾。对于无物业的小区,属地街道负责做好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确保小区装修垃圾分类清运符合要求。农村地区由村委会联系运输企业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2.加强装修垃圾运输管控。商铺产生的装修垃圾由商铺业主联系属地镇办开具“电子联单”,雇用具备运输资质的装修垃圾运输车辆规范运输。居民小区根据物业服务情况,分别由物业服务公司联系属地镇办自行开具“电子联单”,并雇用具备运输资质的装修垃圾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社区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按规定规范运输。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3.加强装修垃圾处置管控。运输公司负责将装修垃圾规范运输至我区一间房村装修垃圾临时分拣处置中心,由临时分拣处置中心进行分类,对金属、塑料等可以二次再利用的垃圾,进行市场化二次利用;对软包等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对水泥块、渣土等可填埋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站,进行填埋处理。属地镇办开具“电子联单”人员,通过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查验处置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确保装修垃圾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区城管局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的统筹作用,严格按照分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组织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谋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保障,抓好长效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抽调人员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和监管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围绕短板不足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长效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加大建筑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频次、扩大覆盖面,并在区级宣传平台公布,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参与的良好治理管理氛围。网信办要重点关注建筑垃圾问题的网络舆情,及时将舆情信息反馈属地和区城管局,助力治理监管工作开展。
(四)加大执法打击,强化监督问责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统筹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林草地等私设填埋场、偷倒乱倒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利益联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建筑垃圾领域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各部门在整治建筑垃圾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及时将线索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对相关部门、责任人予以问责追责。
附件:
1.专项工作专班
2.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流程图
3.装修垃圾规范处置流程图
附件1:专项工作专班
专项工作专班
组 长:王登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董向阳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
范民强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金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闫映巍 区委办副主任
孙 飞 区政府办副主任
韩 磊 区住建局局长
李赞峰 区财政局局长
刘红伟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杜彩军 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杨 帆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祁世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包宝德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杜英华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马新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多 知 区林草分局局长
王辰杰 小黑河镇镇长
郝图孟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占华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胜雯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锦文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鹏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德华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俊峰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吉 涛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主任
巴特尔 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