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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玉泉区市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4〕81号    

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玉泉区市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玉泉区市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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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泉区市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针对目前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市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要求,以美化城市空间、优化市容市貌、净化城市环境为着力点,探索推行以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为试点的城市“大管家”模式,通过强化治理、综合施策,全力破解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停车秩序、市场监督等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顽疾,持续推动环境卫生工作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推进“事企分开、管干分离、市场运作”的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机制,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并将作业质量与经费挂钩,努力实现环卫保洁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以及考核常态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与作业规范。(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2.严格落实“一清洗,两普扫,全天候保洁”作业模式,强化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两侧树坑、绿化带、空地、雨水篦、边角缝隙的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的清理力度,对景区景点、广场、游园、大型商超、五里营等周边人流量密集区域的垃圾,随发现随清理。道路两侧果皮箱要做到箱体干净整洁,箱内垃圾及时清掏、密闭收运。破损的果皮箱要及时进行更换维修。(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3.坚持道路机械化作业,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洗扫、洒水降尘作业,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同步开展环卫及市政设施专项大清洗行动,至少每日完成2次人工擦拭果皮箱、公交站点、护栏和交通隔离护栏等环卫及市政设施。(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4.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和作业人员的管理,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要规范有序进行,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清运、处置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5.规范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每天保证开放、接收时间(城区夏季6:30—23:00,冬季7:00—23:00;涉农区域夏季6:30—18:00,冬季7:00—18:00),做到进站垃圾不落地,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3次,确保垃圾清运工作顺畅进行。(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6.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按规范时间开放(二环内青城驿站24小时开放;其他区域的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夏季6:00--23:30,冬季6:30--23:00),其他重点区域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要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每周开展两次大扫除,及时保洁、消杀,保持良好通风,室内环境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定期对青城驿站内部日常易损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加强青城驿站外部瓷砖、电缆、深水泵等设施的维修修缮。(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7.全力做好雨天环境卫生保障工作。雨水井清掏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路段(低洼地段、立交桥下等)及易积水路段加大清掏频次,确保排水畅通。雨停后要及时对道路易积水地段进行冲洗作业,避免雨后道路积土、扬尘;市区平坦道路雨后6小时内完成路面积水、泥土清理;低洼和积水道路在排水结束后12小时内完成路面积水泥土清理。(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8.冬季清雪除冰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2023)》相关要求执行。冬季清除冰雪时,做到雪停路通,路面基本达到无积雪、无散雪,无结冰,保持正常通车条件;清理积雪从雪停开始计算,小雪6小时、中雪12小时、大雪24小时(特大雪除外)内完成除雪清运工作。(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

(二)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店外摆卖经营管理。强化沿街种子、鲜花、水果店、杂货门店、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等超出门窗店外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设置跨店经营一米线范围的沿街商铺,要强化常态管理,严禁超出跨店经营范围进行的经营活动;对不具备设置跨店经营一米线范围条件的沿街商铺,要从严进行管理,严禁店外出摊经营。(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2.加大店外就餐宵夜管控。对餐饮小吃店外加工食材、设摊就餐、摆放座椅等行为,采取集中整治和守点巡查方式,加强管控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3.规范早夜市管理。突出对主次干道、商业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监管,合理规范所有摊点经营时间、经营区域和设置要求。经营结束后督促经营摊点自行清理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场清,地面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4.加强停车场管理。进一步压实收费停车场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其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并加大公共停车场日常秩序巡查工作力度,及时更新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使停车场区域日常秩序得到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5.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对问题突出的主次干道及重点点位进行有效治理,规范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后进行随意停放行为,尤其是占用盲道、人行道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维护城市秩序,确保行人畅通无阻。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提升夜间运维质量,增派运维人员,灵活安排调运,高效解决大型商超、夜市及小区周边夜间乱停乱放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投放数量、车辆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严格监督,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6.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强化市场外围流动商贩随意摆摊、占道经营的监管力度,加强环卫保洁人员配备,坚持巡回保洁,组织环卫工人使用小扫帚、夹子等工具及时清除市场外围路面垃圾,确保市场周边道路清扫保洁达到“一日两扫、全天候保洁”要求。(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综合执法局)

(三)建筑垃圾整治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大摸排、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对城镇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迁垃圾)收运处置不规范,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非法倾倒、抛撒滴漏,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由建筑垃圾组成且体积超过5000立方米、堆放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堆放点)进行全方位排查,建立“三项清单”(排查点位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核查验收清单),整改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通过设置围挡、安装摄像头、派人值守等方式,加强空地、河道、偏僻角落等区域管理,防范偷倒乱倒行为发生,避免形成新的积存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场前冲洗、全密闭运输、规范处置全过程监管和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全面监控。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跟踪管理,整治车身不洁,带泥上路,密闭不严等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建筑垃圾运输遗撒和乱倾乱倒的管控及治理工作。全力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堆放区域,分类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并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对未能及时清运的垃圾,应采取绿网覆盖等防尘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

3.严控新增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建设完善建筑垃圾暂时存放设施,规范项目工地、沿街商铺、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新增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提高新增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

4.加强各类市政工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核准,并与备案的运输单位签订规范运输协议,落实“联单回执”制度,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以人防加技防的方式,构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建筑垃圾运输倾倒管理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随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

5.强化基础设施管理。小黑河镇一间房村装修垃圾分拣处理中转站和茂林太建筑垃圾消纳场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规定动作,配备分拣人员和设备,有序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的可回收资源进行分类回收与再利用,全面做好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分拣分选工作。针对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相关事宜,继续深化与呼和浩特市强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的合作,实现建筑垃圾得到规范、安全、环保的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服务中心)

(四)停车秩序整治

1.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违停管理执法力度,重点加强违停较多的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五里营周边,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对造成交通拥堵的违停车辆及时联系驾驶人驶离或清拖。(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2.持续强化管理机动车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局)

3.不断深化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五)市场监督整治

1.负责市场内的经营秩序管理,规范商户行为,禁止违规经营活动,并配合其他部门对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市场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2.提升市场内卫生环境,对经营场所的卫生环境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3.落实商户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六)村庄清洁整治

1.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内蒙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和《呼和浩特市2024-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三清一改、三整一促、三提一宣”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废弃杂物、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清掏擦拭村庄内道路设置的果皮箱以及公共场所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维护破损箱体,达到“三净两无一有”基本管理标准,提升乡村整体风貌。(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2.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全面治理黄河流域、村庄内外及河道周边偷倒乱倒积存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属地镇办对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实时制止,留存图片等相关证据,联合执法部门对偷倒乱倒垃圾行为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创公司持续实行《关于玉泉区农村居民户厕维护抽排工作方案(试行)》,合理安排吸污车辆和人员,48小时内抽排到户,因地制宜开展抽排工作。(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4.大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庭院”创建、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村容村貌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实现长效化管理。(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5.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行动。按照“城镇为主、村镇为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有条件的村镇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专业化收运管理。坚持“减量家庭化、废物利用化、处理无害化”的治理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减少生活垃圾出村处理量。因地制宜地完善分类垃圾桶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投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的推广范围,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闭环式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6.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检查考核。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2024-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方案》文件精神,定期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偷倒乱倒积存垃圾、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和垃圾转运站管理等开展检查考核,形成“周通报、月排名”,月末统计考核成绩,并结合市级业务部门考核情况,对服务企业进行扣款,提高服务企业积极性。(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发动群众,限时限期整改,真正做到领导、人员、措施、标准、责任五个到位,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明确每一阶段重点任务,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实行挂图作战,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全力有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整治-巩固-提升”的高效治理模式。

(三)加强协作,强化督查。各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围绕解决生活垃圾处置监管问题和改善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实施一系列精细化管理举措,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保洁质量。                  

加强考核,高效推进。加强对各类整治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单位要创新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专项整治后要实行常态化管理,纳入正常工作任务和流程,做到改善整治一方、优化提升一处,长效巩固一片,切实提升城市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