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历史

蒙绥合并建首府

北倚巍峨大青山,南临黑河水,在广阔无垠的土默川平原上,镶嵌着一颗深兰色的明珠 —— 呼和浩特。 1950 年 1 月 20 日,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标志着经历沧桑的青城回到蒙汉各族人民的怀抱。

自建城起,蒙古族人民就赋予她一个美丽动听的名字 —— “库库和屯”,至今已经过 400 多个春秋。无论是明朝皇帝赐于的“归化”城,清朝兴建的“绥远”城,还是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称作的“归绥”,都是侮辱少数民族人民的名字,蒙古族人民的名字,蒙古族人民理所当然地不能接受。

清朝对呼和浩特地区的蒙古族人民采取不同于内蒙古其他蒙旗的总管旗制,设立土默特左翼和右翼两旗,由满族或蒙古族官吏充任都统、副都统管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年),设立归化厅,隶属山西朔平府。乾隆四年,设立绥远同知,六年设归绥道,辖归化、绥远两城。同治四年( 1865 ),设置的归化、清水河、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 5 厅,均在土默特旗境内。这样形成了“旗厅并存、蒙汉分治”的政权制度。清朝统治者采取“蒙汉分治”,形成蒙汉民族隔阂和民族矛盾,达到统治蒙汉人民的目的。

北洋军阀篡夺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以后,沿袭清朝蒙旗制度。 1914 年设立了绥远特别行政区,将归化厅改为归绥县,由“旗厅并存”变为“旗县并存”。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 1928 年改绥远特别行政区为省,在呼和浩特地区继续维持“旗县并存”制。

由于“蒙汉分治”统治呼和浩特地区 300 多年之久,蒙汉民族矛盾较深。解放初,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还不成熟,绥远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的方针,采取暂时维持现状,双重领导,协作办公的过渡办法。这样,蒙古族群众易于接受,有利于改革各项旧制度。

经过废保建政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活动、宣传贯彻党和民族政策,逐渐消除了民族隔阂和矛盾,合理解决了土地问题,初步形成了蒙汉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广大蒙汉族干部和群众取得共识:“旗县并存”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行政管理,不利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土默特旗的蒙古族分布在两人省 9 个县市的广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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