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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来源:市民政局

申请条件: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申请流程:

1.急难型临时救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先行救助”的原则,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2.支出型临时救助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公示等工作程序开展。

3.申请临时救助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审批时限:22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

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遭遇困难情况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情况证明;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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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申请流程:

1.急难型临时救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先行救助”的原则,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2.支出型临时救助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公示等工作程序开展。

3.申请临时救助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审批时限:22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

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遭遇困难情况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情况证明;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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