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44XM/2024-0003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公文时效 |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等薄弱旗县区中小学校支教帮扶,变输血为造血,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旗县级以下中小学校与城区学校协调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3〕1838号),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上级下达补助资金285万元,用于发放96名支教教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每年暂按30000元安排。要求各旗县区、市本级预算单位要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支教教师派出学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支教教师手中。本次资金的下达为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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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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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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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等薄弱旗县区中小学校支教帮扶,变输血为造血,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旗县级以下中小学校与城区学校协调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3〕1838号),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上级下达补助资金285万元,用于发放96名支教教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每年暂按30000元安排。要求各旗县区、市本级预算单位要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支教教师派出学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支教教师手中。本次资金的下达为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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