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1 | 公文时效 |
按照呼市医保“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市医保局12393热线及时动态梳理群众咨询高频问题,现将市民咨询“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及错过集中缴费期是否存在等待期等问题”汇总并回复:
问题一: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需尽快缴纳。
问题二: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居民医保合并征收,合计410元。
问题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答:(一)、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烈属,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二)、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
1.特困人员、孤儿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
2.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4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问题四:如果错过了集中缴费期,什么时候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错过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会从缴费当月起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问题五:中断参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答:断保,延长待遇等待期!
从2025年度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例如:张先生2025年、2026年未及时参保缴费,2027年正常参保缴费,在固定等待期3个月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即4个月等待期)。
问题六:如果连续参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答:连续参保,提高待遇水平!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开始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李女士当年城乡居民医保未进行统筹报销,次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王先生2025年-2028年城乡居民医保均正常参保缴费,2029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问题七:之前在自治区内异地参的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能否直接在呼市参保,影响待遇吗?
答:2026年自治区内新增“预参保业务”,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预参保业务”,无需办理原参保地停保业务,即可缴纳202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现跨盟市医保待遇的衔接。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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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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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5-1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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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呼市医保“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市医保局12393热线及时动态梳理群众咨询高频问题,现将市民咨询“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及错过集中缴费期是否存在等待期等问题”汇总并回复:
问题一: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需尽快缴纳。
问题二: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居民医保合并征收,合计410元。
问题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答:(一)、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烈属,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二)、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
1.特困人员、孤儿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
2.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4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问题四:如果错过了集中缴费期,什么时候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错过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会从缴费当月起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问题五:中断参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答:断保,延长待遇等待期!
从2025年度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例如:张先生2025年、2026年未及时参保缴费,2027年正常参保缴费,在固定等待期3个月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即4个月等待期)。
问题六:如果连续参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答:连续参保,提高待遇水平!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开始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李女士当年城乡居民医保未进行统筹报销,次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王先生2025年-2028年城乡居民医保均正常参保缴费,2029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问题七:之前在自治区内异地参的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能否直接在呼市参保,影响待遇吗?
答:2026年自治区内新增“预参保业务”,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预参保业务”,无需办理原参保地停保业务,即可缴纳202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现跨盟市医保待遇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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