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医疗卫生 > 医疗卫生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5-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文时效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12-17 15:41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按照呼市医保“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市医保局12393热线及时动态梳理群众咨询高频问题,现将市民咨询“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及错过集中缴费期是否存在等待期等问题”汇总并回复: 

问题一: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需尽快缴纳。

问题二: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居民医保合并征收,合计410元。

问题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答:(一)、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烈属,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二)、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

1.特困人员、孤儿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

2.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4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问题四:如果错过了集中缴费期,什么时候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错过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会从缴费当月起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问题五:中断参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答:断保,延长待遇等待期!

从2025年度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例如:张先生2025年、2026年未及时参保缴费,2027年正常参保缴费,在固定等待期3个月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即4个月等待期)。

问题六:如果连续参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答:连续参保,提高待遇水平!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开始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李女士当年城乡居民医保未进行统筹报销,次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王先生2025年-2028年城乡居民医保均正常参保缴费,2029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问题七:之前在自治区内异地参的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能否直接在呼市参保,影响待遇吗?

答:2026年自治区内新增“预参保业务”,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预参保业务”,无需办理原参保地停保业务,即可缴纳202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现跨盟市医保待遇的衔接。

附件:


文件下载

打印 关闭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相关办事指南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呼和浩特发布 政务公开微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积分统计查询)

蒙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头像 欢迎到访!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我的咨询 我的订阅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医疗卫生 > 医疗卫生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5-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5-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文时效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5-12-17 15:41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按照呼市医保“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市医保局12393热线及时动态梳理群众咨询高频问题,现将市民咨询“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及错过集中缴费期是否存在等待期等问题”汇总并回复: 

问题一: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需尽快缴纳。

问题二: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居民医保合并征收,合计410元。

问题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答:(一)、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烈属,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二)、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

1.特困人员、孤儿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

2.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4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

问题四:如果错过了集中缴费期,什么时候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错过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会从缴费当月起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问题五:中断参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答:断保,延长待遇等待期!

从2025年度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例如:张先生2025年、2026年未及时参保缴费,2027年正常参保缴费,在固定等待期3个月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即4个月等待期)。

问题六:如果连续参保,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答:连续参保,提高待遇水平!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开始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李女士当年城乡居民医保未进行统筹报销,次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例如:王先生2025年-2028年城乡居民医保均正常参保缴费,2029年起在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3000元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问题七:之前在自治区内异地参的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能否直接在呼市参保,影响待遇吗?

答:2026年自治区内新增“预参保业务”,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预参保业务”,无需办理原参保地停保业务,即可缴纳202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现跨盟市医保待遇的衔接。

附件: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相关办事指南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