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4年以来,呼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落细民生保障措施,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将保障民生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医疗服务保障事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在人民群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落实困难群体救助
聚焦弱势群体,及时足额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重点保障清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今年上半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亿元,保障15万人,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呼市财政大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上半年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配合人社、卫健部门,及时拨付中小微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奖励资金、“六大产业集群”企业引进人才奖励资金、场租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等资金,吸引人口流入,促进就业创业。
三、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供给
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2024年上半年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2亿元,积极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老年人及孕产妇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4项工作。上半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5.04亿元,聚焦公共卫生关键领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医防融合,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四、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工作
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制,上半年下达财政补助资金9.57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持续发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40元,拨付财政配套资金8.1亿元。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按照当前医疗救助待遇水平和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调整我市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按照我市上年度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财政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改善民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兜底帮扶,做深做实做细民生保障工作,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