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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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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全区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4号)规定,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孙德俊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高分子N—卤胺复合体系的构建及其抗菌效应研究”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特等奖,授予“体细胞克隆表观修饰重编程的动态调控机制研究”等2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一等奖,授予“微小核糖核酸—22在骨肉瘤进展和耐药中的作用机制”等17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授予“钢渣固废在公路工程中绿色高效利用成套技术”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一等奖,授予“颅颌面畸形三维影像分析新技术”等2项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二等奖;授予“北方农牧交错区风蚀退化农田地力培育与产能提升关键技术”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授予“考虑盐渍土腐蚀效应的混凝土桥梁抗震设计关键技术与应用”等19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费托合成烯烃氢甲酰化制高碳醇成套技术与产业化”等100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于慧等10名青年科技工作者自治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授予杨•甘宝勒德自治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区科技进步事业再建新功。同时,号召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先进,勇于担当,敢于超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