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320/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公文时效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呼和浩特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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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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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呼和浩特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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