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320/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文时效 |
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力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专题听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工作要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政府职能优化等重点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制度文件,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稳步推进实施《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建设诚实守信政府。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加强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加快履行兑现政府承诺的事项。将领导干部诚信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强化公职人员诚信,实现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全覆盖,在调任选任、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工作中加强信用信息核查。承办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全力打造重诺守信的发展环境,上榜2024年诚信建设影响力城市。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立改废。修订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2部;废止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4部;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53件、废止26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环城水带保护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草原丝绸之路文化轴带保护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完成首件呼包鄂乌协同立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将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必审内容,开展违反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清理,确保每一部出台的文件政策都合法合规。
(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制定并调整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责任,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二是提升执法质量。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发全市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和基层行政执法“口袋书”,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大比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实现大提升。三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835项。指导全市54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完成赋权事项认领和公布,做到“一个乡镇一张清单”。统筹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实行“综合查一次”,营造“无事不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柔性执法,出台《免罚轻罚清单》3.0版,完善免罚轻罚事项160项。
(五)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精简事项。推动129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至405项,进入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城市行列。二是下放权限。14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园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三是提高效率。推出16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均缩减时限74.3%。四是跨域通办。加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城市群,实现通办事项214项。建设呼包鄂乌“1小时城市圈”,实现“四城通办”事项337项。
(六)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做实矛盾纠纷调处。制定《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实施方案》,完善由市到网格的五级工作体系。全市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3个,医疗、物业等行业性调解组织8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627个。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同比增长25.6%,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7%。二是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建成1257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力打造首府“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市2家单位、4名个人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表彰。三是做细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286场次,覆盖40余万人。建成1个宪法宣传教育基地、7个法治广场、1875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长廊)。全市3家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先进表彰。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2条、政策解读742条。畅通网上政务公开申请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4件,办结率100%。二是接受外部监督。承办人大建议317件、政协提案491件,答复率100%。承办司法建议5件,回复率100%。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997件,同比增长260%。行政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1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公众参与度不高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均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素质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化,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流程机制、规范审查要点,确保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决策程序履行无漏项、审查时限有保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建立健全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全天候、集约式、一站式首府法治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五是加强法治人才保障。加大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内训外引等方式,持续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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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力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专题听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工作要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政府职能优化等重点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制度文件,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稳步推进实施《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建设诚实守信政府。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加强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加快履行兑现政府承诺的事项。将领导干部诚信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强化公职人员诚信,实现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全覆盖,在调任选任、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工作中加强信用信息核查。承办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全力打造重诺守信的发展环境,上榜2024年诚信建设影响力城市。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立改废。修订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2部;废止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4部;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53件、废止26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环城水带保护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草原丝绸之路文化轴带保护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完成首件呼包鄂乌协同立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将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必审内容,开展违反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清理,确保每一部出台的文件政策都合法合规。
(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制定并调整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责任,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二是提升执法质量。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发全市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和基层行政执法“口袋书”,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大比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实现大提升。三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835项。指导全市54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完成赋权事项认领和公布,做到“一个乡镇一张清单”。统筹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实行“综合查一次”,营造“无事不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柔性执法,出台《免罚轻罚清单》3.0版,完善免罚轻罚事项160项。
(五)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精简事项。推动129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至405项,进入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城市行列。二是下放权限。14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园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三是提高效率。推出16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均缩减时限74.3%。四是跨域通办。加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城市群,实现通办事项214项。建设呼包鄂乌“1小时城市圈”,实现“四城通办”事项337项。
(六)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做实矛盾纠纷调处。制定《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实施方案》,完善由市到网格的五级工作体系。全市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3个,医疗、物业等行业性调解组织8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627个。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同比增长25.6%,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7%。二是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建成1257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力打造首府“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市2家单位、4名个人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表彰。三是做细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286场次,覆盖40余万人。建成1个宪法宣传教育基地、7个法治广场、1875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长廊)。全市3家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先进表彰。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2条、政策解读742条。畅通网上政务公开申请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4件,办结率100%。二是接受外部监督。承办人大建议317件、政协提案491件,答复率100%。承办司法建议5件,回复率100%。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997件,同比增长260%。行政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1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公众参与度不高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均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素质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化,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流程机制、规范审查要点,确保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决策程序履行无漏项、审查时限有保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建立健全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全天候、集约式、一站式首府法治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五是加强法治人才保障。加大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内训外引等方式,持续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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