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政策解读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4-18 15:00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随着呼市地区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及人口数量的增长,以及近几年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更新,原《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呼烟专〔2023〕22号)已不能完全适应呼市地区卷烟市场需求,经研究讨论,决定修订《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布局规划》制定说明

《布局规划》制定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赋予烟草专卖局的一项法定职权,具有明确且充分的法律依据。此次修订工作主要目的是为持续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出发点,在切实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有效保护零售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布局规划》作为一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经过市场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公平性竞争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司法部门审查等程序,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并于2025年4月21日正式实施。

二、《布局规划》主要内容

《布局规划》共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法律依据、原则,同时对行政区域划分情况及零售点规划数测算情况进行说明;第二章布局设定标准,明确布局规划采取的控制模式,行政许可排队轮候要求,一般区域、集聚区域、新建经营场所等地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以及许可范围为“雪茄烟本店零售”的申请主体办证条件;第三章布局其他情形,明确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非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持证户迁址经营等经营主体照顾政策;第四章布局禁止性情形,明确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具体情形;第五章附则,明确间距测量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范围、规划中涉及的名词解释等内容。

解读人:田国珍

解读电话:0471-5903614

附件:
打印 关闭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来源: 市烟草专卖局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原文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呼和浩特发布 政务公开微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积分统计查询)

蒙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头像 欢迎到访!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我的咨询 我的订阅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政策解读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8 15:00  
来源:市烟草专卖局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随着呼市地区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及人口数量的增长,以及近几年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更新,原《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呼烟专〔2023〕22号)已不能完全适应呼市地区卷烟市场需求,经研究讨论,决定修订《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布局规划》制定说明

《布局规划》制定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赋予烟草专卖局的一项法定职权,具有明确且充分的法律依据。此次修订工作主要目的是为持续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出发点,在切实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有效保护零售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布局规划》作为一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经过市场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公平性竞争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司法部门审查等程序,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并于2025年4月21日正式实施。

二、《布局规划》主要内容

《布局规划》共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法律依据、原则,同时对行政区域划分情况及零售点规划数测算情况进行说明;第二章布局设定标准,明确布局规划采取的控制模式,行政许可排队轮候要求,一般区域、集聚区域、新建经营场所等地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以及许可范围为“雪茄烟本店零售”的申请主体办证条件;第三章布局其他情形,明确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非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持证户迁址经营等经营主体照顾政策;第四章布局禁止性情形,明确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具体情形;第五章附则,明确间距测量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范围、规划中涉及的名词解释等内容。

解读人:田国珍

解读电话:0471-5903614

附件: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原文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修订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草制品
    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