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报送年报。市场主体应当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度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如实、及时年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义务。
应载明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原因,变更事项变化情况,财务、业务情况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报送年报。市场主体应当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度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如实、及时年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义务。
应载明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事项原因,变更事项变化情况,财务、业务情况等。